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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及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清远市恒升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及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803-405007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城区及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3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付款方式

1

清新区、城区及乡镇污水管网清疏维护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清疏维护费需减除 2018 年 2 月 1 日至接管之日期间相应费用,补回原管护单位顺延期间产生的工作费用,剩余费用按季支付。监管部门不定期对清疏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每季 10 日前以银行划账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上季的清疏维护费用,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中标供应商应在每季 5 日前将上季清疏维护费发票提供给采购人。(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 2018 年 1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 2018 年 1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5 提供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 2018年 1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 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9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

  6.1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6.7项的证明文件;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6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3月26日 至 2018年03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恒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1号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1号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小姐联系电话:0763-337198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2149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恒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1号

  联系人:马建明联系电话:0763-3371986

  传真:0763-3373386邮编:511538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25号502室

  联系人:欧静洁联系电话:0763-5828599

  传真:0763-5811490邮编:5118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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