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辰溪县水利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 辰溪县2018-2019年全县农村饮水工程供水管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2018-2019年全县农村饮水工程供水管材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2018]027
委托代理编号:HNCSZB-2018-HHCG-017
采购项目预算:600万元
建设地点:辰溪县境内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为辰溪县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所用的PVC-M和PE管材,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取得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材料、设备生产商;同时具备PVC及PE管材件生产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明材料;
3.属于《2017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优先推荐企业名册内单位;
4.在招标(含评标)过程中以及资格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人(中标人)存在挂靠、转包现象,一律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员,为投标人的相关经营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其分厂(有独立法人资格除外)、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的投标。有多个品牌及分厂的生产厂家必须且只能指定一个供货分厂的一个品牌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8 年 3 月 26 日至2018年3 月3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
请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公司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法人亲笔签名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3.公告期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4.法人提交企业法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5.公告期内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员,为投标人的相关经营负责人)提供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7.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水用管道卫生合格证明材料;
8.属于《2017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优先推荐企业名册内单位;自行提供查询网址及网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无任何不良记录,并提交截图证明;
以上证件均须验证原件或副本原件,并留存完整的复印件一套(与原件相符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2楼2214号)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以发出的纸质版本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见电子大屏)。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本次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七、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向每家中标人收取不超过 26000 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六、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辰溪县水利局
地 址:辰溪县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 1816620487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2楼2214室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0745-2722766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