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桂区大平乡宗文村必和组、大平村马母组、大平村社评组及鹅塘镇华山村华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桂区大平乡宗文村必和组、大平村马母组、大平村社评组及鹅塘镇华山村华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项目编号:HPC2018货字2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宁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53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
联系方式:陈工、0774-88363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宁、0774-512532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江北中路219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公告正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27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宁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532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72.202299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3月27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02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 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以上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现就平桂区大平乡宗文村必和组、大平村马母组、大平村社评组及鹅塘镇华山村华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桂区大平乡宗文村必和组、大平村马母组、大平村社评组及鹅塘镇华山村华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HPC2018货字26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平桂区大平乡宗文村必和组、大平村马母组、大平村社评组及鹅塘镇华山村华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722022.99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 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项目不涉及以上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和要求:
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发售。
2.发售时间:2018年 3月27日至2018 年 3 月30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电话:0774-5267896、5268001。
4.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携带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同时须提供①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人民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④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无失信行为网页(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按顺序装订购买文件时留下备案。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50元/套(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4月2日10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日10时3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平顺大厦D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4-88363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19号
联系人:张晓宁
联系电话:0774-5125327
3.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9楼)
电话: 0774-8832896
采购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