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开展医疗市场秩序整顿和“双随机”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医疗机构消毒隔离与医院污水、治疗用水专项检测”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8014
二、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消毒隔离与医院污水、治疗用水专项检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中标单位数量 |
服务期限 |
检测内容、数量及项目 |
1 |
关于医疗机构消毒隔离与医院污水、治疗用水专项检测项目 |
1家 |
按检测批次收费,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
1、医疗污水:50件 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化学需氧量、总余氯 2、口腔专项:65件 (1) 器械包:无菌检查 (2) 治疗用水:细菌菌落总数 3、口腔专项:115件 (1)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 (2) 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 (3)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 (4) 使用中的消毒液:细菌菌落总数 (5) 器械包:细菌菌落总数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取得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或CMAF)的专业检测机构; 且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必须涵盖在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不允许项目分包、转包。
3、投标人具有先进的检测检验设备,建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检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权威公正,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本次投标项目检测率达100%,拥有2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的单位优先。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人需指派专人携带资质文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项目实例简介等资料(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7日(工作日8:30-17:30),前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930号1510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自带可移动存储介质)
联系人:单媖君、张莉
联系电话:86244779
传真:0571-86244779
电子邮件:yhwsjds@126.com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监督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