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朱沱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永发改审批以[2013]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性质: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
2.2 建设规模:永川区朱沱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4600吨/天。本次招标采购的材料、设备清单数量详见“第五章 设备需求明细表”,设备采购估算价约400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全部运抵现场,完成供货。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招标污水处理厂的材料、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 设备需求明细表”)的采购(或制造)、供应、运输及运输保险、安装(曝气系统水下部分)、配合调试及测试;提供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人员培训、技术协调、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3.1.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投标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泵或风机的制造商,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
(2)若投标人为泵或风机其中一种产品的制造商,还应提供另外一种产品的合法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泵或风机)自2013年来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3.1.2若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除其销售的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3.1.1”条件外,其本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授权经销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
(2)授权经销商须具有泵和风机的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授权产品有效的厂家授权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泵或风机)自2013年来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3.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主要产品(泵、风机)在重庆市主城区或项目所在地周边车程3小时内有售后或维保服务机构,以保证服务及时性。(须提供售后、维保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能证明为该机构办公地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鲜章))。
3.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3月28 日至 2018 年4 月 23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zyjy.cn,下同)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答疑补遗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全部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及相关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活动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本招标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投标保证金及提交与退还”的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 23日14时30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新区土星C1座6楼
联系人: 焦老师
电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A区501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023)67718337
传真:(023)67718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