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4201800360004001 |
标段名称: |
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第十期)监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4-03 18:00 |
本次发包监理费: |
600.35595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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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4440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福田区内212个小区(暂定,最终以委托人确认的小区数量为准)进行正本清源改造,主要包括小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分流制建筑立管改造工程及道路破坏恢复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8-03-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8-09-30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不评标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 |
有 |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 |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是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其他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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