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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海安县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镇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开发区;

  (2)工程规模:263项目壮志集镇、壮志村、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工程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其中壮志集镇、壮志村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约550万元,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约29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满足工程进展需要(含保修期监督)。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编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发包费率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

项目总监等级

E3206210336000013001001

一标段:壮志集镇、壮志村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管线全长约1.00KM

1.50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类)

E3206210336000013001002

二标段:沿海大市场B区管网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管线全长约 0.90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类)注册证书。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南通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在其他地区无在监工程,且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它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前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第二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标段开标顺序在开标前随机抽取。

  3.4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7日到2018年4月4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4日14时30分,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和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及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叁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1600元整;二标段人民币870元整,开标现场缴纳。

  7.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镇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东镇长江东路2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许钱刚

  联系电话:0513-88761058联系人:孙勤勇

  联系电话:1515130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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