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二污二期
2.2工作内容: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5台高压离心鼓风机保养服务。
2.3比选范围:二污二期5台高压离心鼓风机保养服务,高压离心鼓风机主机品牌为豪顿华,主电机品牌为西门子。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周内完成所有保养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015年以来具有2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豪顿华或西门子高压离心鼓风机维修、维保服务类似业绩。
(4)财务状况:2015-2017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从成立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参选禁入期内。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015年-2017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运营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商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
邮编:1309928427@qq.com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29307950
传真:029-84491361
比选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