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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蒲江县水务局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3-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水务局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31201800005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3-30 15: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蒲江县城北路,028-8853168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028-8698308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陈先生,028-88531689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近三年(2014年以来)未被省部级以上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筑工程建设市场处罚期内的。(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资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外注册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设计处理能力2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运营业绩。(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牵头人必须同时满足本条(1)—(2)项要求,具体由“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7.资格预审的家数(1)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为3家及以上。(2)招标人不接受未通过或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项目采购投标。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2018-04-25 09:30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
资格审查时间 2018-04-25 09:30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8490266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8-04-02 09: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 2018-04-09 17: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以下相关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①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建筑物施工
备注
PPP项目标识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不限定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主要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蒲江县,包括:蒲江县县城;成佳镇、甘溪镇、复兴乡、大兴镇、西来镇、大塘镇、朝阳湖镇、白云乡、光明乡、寿安镇老镇区。(2)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雨污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站)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①雨污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118.995km;(以政府实际规划长度为准) 雨水管网工程:115.179km;(以政府实际规划长度为准) ②污水处理厂(站)改扩建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1万m3/d;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寿安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3000 m3/d;寿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000 m3/d;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升级改造工程:8座。其中,西来镇污水处理厂和大塘镇污水处理厂由一级A提标至《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成佳镇污水处理厂、甘溪镇污水处理厂、复兴乡污水处理厂、白云乡污水处理厂、大塘镇高山中心村微污站、西来镇高桥社区微污站由一级B提标至一级A标准。存量资产: ①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现有处理规模1万m3/d。 ②寿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现有处理规模3000m3/d。 ③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工程:14座,现有处理规模共计6100 m3/d。(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84902.6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5)资金来源: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及投资者投资解决。(6)项目业主:蒲江县水务局(7)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设计图要求的建设内容,并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建设管理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8)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为PPP模式中的ROT(改扩建-运营-移交)+ 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期20年(BOT: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ROT资产中存量提标改建资产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19年;未提标存量资产运营期20年;扩建资产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17年。)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投资人招标,共分为1个包。采购人已经实施了的本项目前期咨询、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前期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本次投资范围内,未实施的监理由SPV公司成立后负责实施并支付费用。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的社会资本投资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建成后的特许经营管理维护、移交等。 5、合作内容(1)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84902.66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自筹25%资本金21225.66万元(政府占股10%,社会资本占90%),其余63676.99万元由项目公司融资完成。(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3)SPV公司的责任及工程施工 SPV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维护、运营和移交。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有满足本项目投资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具备本项目工程施工相应资质的,项目公司可与中标社会资本直接签署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不再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招标;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主体。(4)项目采购标的及回报机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5〕45号)的精神,本项目属于基础建设事业领域,具有一定使用者收费来源(主要来源于收取自来水费中的污水处理费用),项目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绩效考核回报机制。 在项目经营期内,由SPV公司负责本项目新建和存量提标改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提供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服务。由于项目污水处理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支持和配合,为合理、公平分担项目风险,由蒲江县财政局根据PPP项目相关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对政府方为申请本项目各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提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材料的提供、必要的进场查验协助等),申请到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抵减政府方应向项目公司补助的费用。(5)风险分配结构原则上,项目勘察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承担。(6)具体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中的ROT+BOT模式。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蒲江县水务局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
是否允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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