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PPP项目,已由罗庄区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经罗庄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编号:SDDY-2018-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大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1.项目概况
1.1项目区位
本工程服务范围为:罗庄区罗庄、付庄、册山、高都四个街道办事处,服务面积约为 15km 2 ,具体范围为东至沂河,南至丁庄路,西至罗七路,北至文化路。
1.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临沂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扩建部分(2020 年)设计规模50000 m³/d,总规模为 80000 m³/d。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为 12.405km,管径 DN400-DN1000,其中预留管长 1405m。需对原现有一期3万吨/日工程进行改造并新建规模5万吨/日。本着节约投资、减少用地的原则,改扩建工程将利用一期的部分构建筑物共用,鼓风机房、脱水机房、配电室、加药间、化验室、办公楼和传达室不再新建。将原有多级A/O生化池改为A2-O生化池;原紫外消毒改为次氯酸钠消毒;原巴氏计量槽改为 80000m³/d 巴氏计量槽,扩建工程与原工程统一出水;原纤维束滤池反洗机房改建为二期扩建加药间;将原机修、仓库间拆除,改为二期生化池用地。本项目将利用原一期厂区用地约3.5亩。以上改造需和原一期运营商协商进行。
1.3采购内容
本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项目合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采购人签订协议,承接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1.4 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Retrofit-Operate- Transfer)的PPP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1年(12个月),运营期(即特许经营期)为29年。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采购文件的约定为准。
2.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2.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2.2申请人需提2016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银行资金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
2.4申请人在中国投资(包括由其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运营)并已投入运营一年(含)以上的单个项目设计能力等于或高于5万立方米/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不少于10个;
2.5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2.6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8号窗口(山东大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前需先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入库并通过网上报名。
3.1 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业绩证明文件(能满足1.2和1.3条的证明文件、投资合同、合作合同或其他能证明2.4条所列业绩的类似合同协议)。
3.5“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回执单。
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3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临沂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PPP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18号窗口(山东大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预审地点为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室见候标区大屏幕)。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
5.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振华
电 话:0539-834500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季工
电 话:0539-7162168 13508998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