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和济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和济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水厂用药、哈夫节、管卡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和济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水厂用药、哈夫节、管卡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ZFCG2018-05-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1703119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饶市和济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县滨江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淦先生 0793-84553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1817031197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编号:DHZFCG2018-05-04#
二、项目名称:水厂用药、哈夫节、管卡的采购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材料规格 |
预算 |
A 包 |
盐酸 |
160 吨 |
含量31% |
576000 元 |
氯酸钠 |
80 吨 |
含量99% | ||
B 包 |
哈夫节、管卡、抢修剂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439067 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3、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原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A包段的投标人另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以上证件报名和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原件查验。B包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纳税证明、社保证明、财务状况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另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以上证件报名和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原件查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50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丰溪小区23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