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受永登县水务局委托,对该单位永登县城乡供水补充水源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
一、项目编号:YDC-2018-05-02JT
二、项目总预算价:15.50万元
三、项目内容与数量:
编制城乡供水补充水源工程选址论证报告(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永登县城乡供水补充水源工程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提升抵御突发事件能力,切实保障县城安全供水急需建设的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为该项目立项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采购标的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用地评定标准》(CJJl32-2009);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8)、国家环保局、卫生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1)、国家计委、国务院环保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1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3)、国家环保局《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4)、国家环保局《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5)、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7)、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0)、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1)、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
(22)、国家土管局、环保局《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23)、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24)、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5)、国务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26)、国家环保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27)、国家土管局《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9)、其他有关政策法规。
(三)、主要标准和规范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2)、《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4)、《防洪标准》(GB50201-94);
(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6)、《饮用水源保护区技术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9)、《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1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999 年局部修改);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6)、《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9)、其他有关标准规范。
①有利于永登县的可持续发展;
②符合永登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③符合永登县城乡规划要求;
④符合城市防洪、河道行洪的要求;
⑤符合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⑥符合城乡安全要求 ;
⑦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
⑧体现社会公平公正;
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符合城乡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选址(线)位置要符合相关城乡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的强制性内容,同时与相关城乡规划的用地布局相协调。
2、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有利于产业发展、城乡功能完善和城乡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的原则。
4、合理利用水资源的原则
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对需水要求与供水可能进行合理安排。实行开发水源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合理配置水资源,发挥供水工程的最佳综合效益。
5、协调发展的原则
工程建设涉及占用土地、移民及专项设施的迁建,因此,应在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下,遵循行业协调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与土地、林业、交通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6、工程布置与工程区相关条件相适应的原则
工程布置要适应地形、地质条件,力求紧凑合理,满足各种运用要求,交通运输方便,工程量小、投资少、便于施工;管线的拟定在考虑与地形地质条件相适应的同时,应考虑泄水、供水建筑物布置的协调性。
7、报告要重点对选址方案与城乡规划协调符合性、选址方案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安全性影响、选址方案工程设施影响进行分析
(五)、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数量表
序号 货物名称单位 数量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1 永登县城乡供水补充水源工程选址论证报告项115.515.5
交付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20天内。
交付地点:永登县水务局办公楼306室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需交付选址论证报告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
(七)、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选址论证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
五、投标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地质勘查类水文地质调查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工环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8、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商报名要求
投标商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第五条投标商资格要求所有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备查(加盖单位公章)。
七、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18年 5 月 16 日至 5月18 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6:40)。
获取方式及地点: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属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地址: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1321号)获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 月21日 15:30
谈判时间:2018年5 月21日 15:30
谈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地址: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1321号)(逾期不受理)。
九、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单位联系人:安 元 电话:13919445191
交易中心联系人:康晓霞 电话: 0931-6660682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