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建设局金雀街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永发改招标核【2017】0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清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金雀街(廊霸路-文苑路)。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金雀街污水管道工程,主管道全长约2600米,施工采用顶管施工工艺。管道采用三级钢承口式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F型管道接口,检查井采用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施工内容包括:主管道、横过路管道、主管道检查井、用户连接管道、用户检查井;现状道路恢复。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合同估算价:3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16日8:30至2018年5月22日17:30(北京时间)
4.2开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县公园东行500米路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建设局
联系人:刘浩
电话:13785595597
地址:廊坊市永清县裕丰东街19号
招标代理: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炳阳
电 话:17732602002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