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春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重新招标)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FJSH2018-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993322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595-366898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华、吕兵 13799332261、0591-8338689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投标邀请书
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项目编号:FJSH2018-101)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投标人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1.采购文件的获取
1.1请你单位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持本投标邀请书及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购买采购文件。
1.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14 日 9时 00 分。
2.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展览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前将确认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永春县水利局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0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5-36689832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联 系 人: 郑华、吕兵
电 话: 0591-83386895 、13799332261
传 真: 0591-83768486
电子邮件: fjshzj@vip.sina.com
2018 年 5 月 17 日
附件:《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致:(采购人)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永春县马跳水库及新建自来水厂PPP项目(项目编号:FJSH2018-101)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经我方研究确认 参加/不参加 该项目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