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CMJLCG-2018-GZ014
2、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广州市从化区供水设施年度物资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包组一: |
固体聚氯化铝 |
一项 |
2年 |
4290000.00 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包组二: |
次氯酸钠溶液 |
一项 |
1885000.00 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三: |
食品添加剂固体氢氧化钠 |
一项 |
4745000.0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四: |
水表 |
一项 |
4179841.05 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五: |
蝶阀 |
一项 |
405797.5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六: |
软密封闸阀、伸缩软密封闸阀、加密软密封闸阀 |
一项 |
1589283.8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七: |
离心球墨铸铁管及配套管件 |
一项 |
1676510.85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八: |
钢管 |
一项 |
965328.0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九: |
生活饮用水管道给水衬塑(PE)复合钢管 |
一项 |
908229.05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
包组十: |
PPR |
一项 |
41988.65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营招标货物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最近年度工商年检合格有效;
4.资质要求:
包组一: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②投标人的产品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地级市以上)出具的所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方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GB 15892-2009)执行)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
包组二: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②投标申请人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队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第8类危险货物运输)和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且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有:次氯酸钠)。若运输车队为租赁的,必须附上有效的《租赁合同》。(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租赁的运输车队需同时加盖运输车队公章和投标申请人公章。);③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有或租赁车队2018年1月1日后由广州市公安局颁发的《广州市危险化学品车辆市区道路运输通行证》;④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必须具备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仍然有效的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地级市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次氯酸钠溶液《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⑤投标人的产品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地级市以上)出具的所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及所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卫生指标检验报告;⑥生产次氯酸钠原材料氢氧化钠(烧碱)必须为离子膜生产法生产的(以制造商工艺设备或原材料采购发票为证明条件)。
包组三: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②产品制造商必须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明细含有氢氧化钠 固体);③ 投标人的产品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部门(地级市以上)出具的所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包组四: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②水表需提供制造厂家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包组五: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②必须具备投标货物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包组六: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②必须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包组七: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②提供投标货物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包组八: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②提供投标货物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③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管:压力钢管,中型);④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包组九: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②提供投标货物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
包组十:①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生产厂家(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②提供投标货物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证明材料;③提供投标货物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的“广东省名牌产品”的证明材料;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路133号3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对)
备注: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招标公告”公示期间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若暂无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声明函原件),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将不具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路133号4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从化区自来水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408号
采购人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8792820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33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1033189-8514
传真:020-81035818
E-mail: cmjl4b@163.com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