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 ||||||||
建设规模 |
补建长征大道污水主干管DN400-800,1.6KM,起点:赣江源大道,终点:赞贤路;道路两侧已建成的雨、污水支管实行雨污分流接入相应的主干管,恢复道路、绿化等。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993.16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招标范围:赣州市长征大道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含勘察及外业见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与服务等)。 | |||||||||||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约为111.8046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是具备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 | ||||||||||
设计主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级(单项专业工程设计不涉及工程结构专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不填) |
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类(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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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当地社保局盖章)。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设计主持人 |
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一、 项目名称:赣州市长征大道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993.16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为111.8046万元。 二、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赣州城投集团融资,已到位。 三、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递交勘察设计成果)。 四、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五、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是具备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类(给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当地社保局盖章)。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5)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 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的勘查及设计相关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勘察或者设计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本项目。 六、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在投标人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七、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八、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平台(网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 2、本次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均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 ||||||||||
联系人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13907079333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5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大道中段银盛花园8栋 |
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58号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刘女士 | ||||||||
电话 |
0797-8356768 |
电话: |
13907079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