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46-801978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大街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东北角安兴盛元商务中心A座225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15254662555
项目编号: DYPEDZ2018-50# 东港建招字[2018]13#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污水管线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工程规模:港城路(港西一路-港西二路)污水管线工程,位于港城路两侧,管材为玻璃钢管,全长2249米,其中港西一路以西,港西二路以东,港城路北侧1407米污水管线,港西一路以西,兴业路以东,港城路南侧789米污水管线,最终纳入港城路北侧现有污水井。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222万元;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7万元;总投资229万元。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无。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不良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施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8年5月28日- 2018年6月1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持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已报名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部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现场报名时施工企业应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投标报名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报名的监理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名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①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2017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②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且及时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有效期间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书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按要求下载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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