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申报表要求。采购人为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被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内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NSZFCG-201805062
(三)基本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材料供货、试运行并提供设备售后维修、保养服务及技术服务等。
(四)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五)项目预算:583.214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近两年度(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注册公司不足两年的不需要提供】。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近一年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凭证【新注册公司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4.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⑴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⑵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⑶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投标企业须自行到检察机关查询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代表。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能提供: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承包资质证书,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或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说明: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响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将资格审查资料有原件备查说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单独封装递交(复印件订在一起),以便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后同时对资格条件的初审,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
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网员
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5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四、开标相关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8:30~9:00时。
(二)开标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时。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相关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13907241097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107国道宝塔加油站旁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谢佳慧
电 话:0715-8278801/18671504455/邮件:312585148@qq.com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时代广场4栋1单元2405室
(三)监管机构: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胡主任
电 话:0715-8321306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
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