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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A区)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5-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茅箭区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拟就十堰市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A区)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A区)监理。

  二、采购内容:十堰市东部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A区)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采购预算价(即招标控制价):46.68万元

  四、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缴费凭证)。

  3、近三年(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等规模类似监理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供应商需提供检查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派本工程项目总监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人民中路嘉华假日酒店7楼)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报名。

  2、谈判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3758111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67192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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