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SH883D集美下庄污泥暂存点及集美污水处理厂内污泥调节场暂存污泥施工外运、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2017-SH883D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516612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5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SH883D集美下庄污泥暂存点及集美污水处理厂内污泥调节场暂存污泥施工外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我司代理进行的2017-SH883D集美下庄污泥暂存点及集美污水处理厂内污泥调节场暂存污泥施工外运、处置项目, 经采购人确认,现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单价控制价为:污泥外运、焚烧处置574.88元/吨;污泥外运、生物干化处置518.65元/吨;污泥外运、生物制肥处置447.95元/吨;污泥外运、园林绿化处置317.75元/吨。此项目投标单价报价若超过相应的处置方式单价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23页“(一)服务说明及要求”中第1项内容修改为“1、服务内容:对集美下庄污泥暂存点和集美污水厂内污泥调节场的暂存污泥进行处理处置,包括污泥挖出(含过程中的基坑支护)、污泥外运、污泥安全处置、场地临时工程等,并对挖空的污泥坑进行回填至与周边类似土质、高度。根据当地的生态恢复要求,污泥坑回填后需要对整块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届时被占地村民可能会要求种植他们需要的植物品种,费用有可能会相对较高)。集美污水厂内污泥调节场和集美下庄污泥暂存点的暂存污泥的具体位置和污泥性质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第25页“(三)技术要求”中第1项内容修改为“1、由于该项目地处村庄边上,机械、车辆进出均须路过村庄,可能会发生一些目前无法预测的协调费用,中标人应确保污泥连续运输,消除人为(各污泥坑及污泥接收处置点周边村庄道路等)障碍。山上道路多年来无人维护管理,道路两旁树木、杂草丛生,道路狭窄,转弯半径较小,大型运输车辆无法直接通行,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可使用的污泥运输车辆,若运输车辆无法进入现场,需利用小型车辆进行中转或直接采用小型车辆进行运输。部分进入污泥坑的道路路基损毁严重,目前车辆无法通行,需要在施工前以及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铺设临时道路进入到污泥坑边进行施工、装车。有些路边的树木也有可能是当地村民所栽种的,届时可能会要求施工单位给予青苗征用补偿费用。部分污泥坑上面已有当地村民修建羊圈、种植苗圃、树木等,施工时可能需要给予一定的迁移补偿费用。以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会对此作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在投标时应一并考虑该风险。”
四、招标文件第26页“(三)技术要求”中第7项内容修改为“7、由于污泥堆放时间较长,开挖过程中会产生臭味,整个施工期间需要不定时地对施工现场进行除臭,中标人在现场施工、污泥运输及污泥处置过程中应做好劳动保护及防治职业病产生的工作,若因该工作未做到位而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第26页“(三)技术要求”中第9项内容修改为“9、现场施工过程必须符合城管、环保部门关于扬尘、臭味、噪音等方面的控制要求,污泥坑内的积水需采取相关措施(如井点降水等)进行降排水,所排出的积水必须进行妥善处理,达标排放,若需要运往就近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可以与采购人进行协商。合同包三的中标人若需要在污水处理厂内申请一块临时场地作为工作作业面的,在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可以与采购人进行协商。以上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一并综合考虑。”
六、招标文件第27页“四、投标要求”中第6项内容修改为“6、投标人应提供自2014年1月份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并附上合同复印件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人需对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负责。”
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6月15日9:00,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相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延期至2018年6月14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590918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B栋1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先生516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