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质量检测试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利川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质量检测试验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项目地点:谋道污水处理支管网工程、南坪污水处理厂区及管网工程、谋道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谋道镇苏马荡景区(马蜂坳)污水处理厂区及管网工程、毛坝污水处理支管网工程、毛坝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元堡污水处理厂区及管网工程、佛宝山污水处理厂区及管网工程、团堡污水处理厂区及管网工程、柏杨坝镇污水处理支管网工程、建南污水处理支管网工程、谋道镇苏马荡景区(关口)污水处理厂区及管网工程、文斗污水处理支管网工程、忠路污水处理支管网工程、汪营污水处理支管网扩建工程、凉雾污水处理支管网扩建工程、沙溪污水处理支管网工程、忠路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分标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招标内容:见证取样的全部内容。预算价:95.40万元。
第二标段招标内容:地基基础、管线管材、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道路、建构筑物现场实测、水电安装等除见证取样外的全部检测内容。预算价:222.70万元。
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范围涵盖见证取样的全部内容,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见证取样的全部内容,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投标人在利川市内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室和设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在利川市境内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设备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范围涵盖地基基础、管线管材、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道路、建构筑物现场实测、水电安装等除见证取样外的全部检测内容,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涵盖地基基础、管线管材、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道路、建构筑物现场实测、水电安装等除见证取样外的全部检测内容,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检测监管平台,登录http://www.hbza.gov.cn后点击“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进入)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方可有效)。
3.6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 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
3.8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 资格后审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加盖申请人公章(见公告附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等上述证件(以上所有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曾女士:1562923972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3日10时00分前,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利川市
联 系 人: 姚先生
电 话: 0718-728663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怡江新城B单元1203室
联 系 人:曾 浈
电 话:0718-82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