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皖C-2018-HY-CG-Z-069,招标人为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接到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我单位发布答疑如下:
1、问:我公司认为在本次采购项目怀远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 的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PE管材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原件:应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六份才能满足评分办法满分要求,能满足条件的厂家寥寥无几,此要求很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特提出质疑!
答:①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条类似项目更改为:指公开招标且工程已经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农村饮水工程PE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②评标办法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一份类似项目中标合同得0.5分,累计不超过3分。中标合同价累计2000万元(含)以上得2分,2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以上得1.5分,1000万元以下得1分。类似项目:指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PE管材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原件:应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更改为:近3年,一份类似项目中标合同得 0.5 分,累计不超过 3 分。中标合同价累计2000万元(含)以上得2 分,2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以上得1.5分,1000万元以下得1分。
类似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项目”。一份合格业绩应包含网上中标公示页面、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怀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