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至县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内工程(项目名称)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审批【2018】205号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审批【2018】2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8052401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至县双河场乡、龙溪乡、良安镇、石湍镇、佛星镇、龙门乡、凉水乡、全胜乡、盛池乡、孔雀乡、放生乡、蟠龙镇、石佛镇、宝林镇、金顺镇、通旅镇、中和场镇、高寺镇,共计18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占地51亩,建设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内工程,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规模6800吨/日。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要求。
2.3 施工计划工期:3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止。
2.4 标段划分:监理三个标段。其中双河场乡、石湍镇、通旅镇、龙溪乡、孔雀乡、佛星镇为第一标段;高寺镇、放生乡、凉水乡、良安镇、金顺镇、全胜乡为第二标段;石佛镇、蟠龙镇、龙门乡、宝林镇、盛池乡、中和场镇为第三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全部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以来至少已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 月 20 日00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 6 月26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7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14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
邮 编:641500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8190362286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街16号C区201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28-8559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