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8-084FW )组织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预公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服务期
1.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
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人2016年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污泥处置(或综合利用)量在2万吨(含)以上的相关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未载明污泥具体处理吨数则还应提供相关合同委托方盖章出具的处置污泥吨数的证明文件);
3. 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无需提供。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贾青 联系电话:0756-7718002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801室。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茂枫 联系电话:0756-3361023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环保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