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告日期:2018-06-07
更正日期:2018-06-20
原公告项目名称:青县2018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青县2018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施工
项目编码:HB2018061050020001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15350563957
采购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青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312621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旺角国际18层6、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更正内容:一、原文件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方式和金额提交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提交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保函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一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2.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的,开标时须出具保函原件及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由投标人一般账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的,开标时须出具保函原件及该一般账户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即提供保函原件的银行与该一般账户银行一致。更正为: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方式和金额提交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提交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保函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一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2.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的,开标时须出具保函原件及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由投标人一般账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的,开标时须出具保函原件及该一般账户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即提供保函原件的银行与该一般账户银行一致。2.2、提交担保公司担保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凭担保公司担保文件原件参加投标。二、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中下载;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6月28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18年 07月 05日09时00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