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比选人代理人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塘汛污水厂中水泵采购项目 |
项目地点 |
比选人指定送货地点 |
到货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指导安装调试。 |
供货内容 |
中水泵设备采购、原有品牌提升泵、外回流泵、中水泵、搅拌器、推流器配件采购,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A、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注册的,具备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B、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提供的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格兰富品牌水泵或配件销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C、2016年至今无合同纠纷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事项;
D、因故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企业不得参加比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8年6 月 25日至2018年 6月 27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司公章。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两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至时间及递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4 日 9:30 前。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在2018年 7 月4 日 9:30前递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六、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18年 7 月4 日 9:3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进行。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 二次报价 的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代理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