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勘察二次 已由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标办 以 围审批核字【2018】1号 核准招标,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处理厂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围场县半截塔镇杨树林村上湾子
2.2建设规模: 新建日处理能力4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污水管网41公里,厂外铺设宽6米水泥路1328.46米。粗、细格栅,EBIS生化处理池,中间提升泵房,深度处理车间,消毒计量间,铺助工房等。本项目占地1.8666公顷,管道41公里,勘探总计孔数约191孔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总工期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年06月26日 至 2018年07月02日17时00分 前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首次投标需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vc.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09日17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0日17时00分 。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0日09时3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01101957052502014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保证金金额: 2000.00 元。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及电话:杨光/13831463604
招标代理公司: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高凤英/1803141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