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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大佛水厂(取水、输水、厂区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大佛水厂(取水、输水、厂区工程)已由 井研县发改局 以 井发改﹝2015﹞101号、井发改﹝2017﹞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井研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井研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井研县发改局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井发改﹝2015﹞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227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井研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大佛水厂(取水、输水、厂区工程)

  2.2 项目业主: 井研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 井研县

  2.4 项目规模: 新建 0.5万立方米/日水厂1座,包括取水、输水及厂区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新建 0.5万立方米/日水厂1座,包括取水、输水及厂区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监理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提供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原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用),2015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及以上水利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各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7日00时00分至2018年07月0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中心(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井研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井研县研城镇罗家巷8号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0833—371827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9号蓝海officeB座701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28-66453057

  传 真:028-6517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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