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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北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金洲涌沿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6-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8】65号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南沙区南沙街北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金洲涌沿线)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南沙街北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金洲涌沿线)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81279818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71014757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建安费及招标控制价:

  1、工程建安费:南沙区南沙街北片区污水末端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金洲涌沿线)项目总投资须控制在8289.0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费约6377.80万元。

  2、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48.45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该项目对南沙街北片区的金洲村、海庭居委、东瓜宇村、坦头村等4个村及社区进行污水末端收集,共计建设雨污水管网约25.7公里;对金洲涌43个排水口进行整治。

  3、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前期设计阶段、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

  七、投标担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投标担保:为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18127981857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333号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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