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2018-2019年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管件及安装项目,已由鄂发改投资【2018】128号文件、利政发【2018】4号文件、利水利字【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利川市2018-2019年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涉及14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采购管材管件,由利川市水利水产局统一采购招标再分配到各乡镇(其中有146.64万元资金所供管材由谋道镇府提供、建南集镇和坪镇管材234.21万元,管件按管材的10%预算(按实际供货管件)结账)。采购金额为603.57万元(含安装及安装费)。计划交货期为60日历天,交货地点:利川市(具体以水利局明确的地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PE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管材必须具有激光打码标识、管件必须具有中标单位压模标识)。
3.2、投标人获得国家塑料产品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国家塑料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有省级(含省级)以上专门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检测报告;投标人通过ISO900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家环保管理体系认证且体系覆盖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省级卫生厅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批件(且在有效期内);
3.4、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管材及管件的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这段时间方为有效)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开户行号:105541261088
账号:42050172610800000134-100648
款项用途: 项目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0718-728434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3.8投标人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注册并下载《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至注册为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 年 06 月 28 日至2018年 07 月 03 日 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 http://lc.eszggzy.cn/lc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 07 月 24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递交至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申请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水利水产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55号 地址:利川市腾龙大桥长安直营店五楼
邮编:445400 邮编:445400
联系人:喻主任 联系人:黄欢
电话:0718—7282444 电话:17762908167
传真:0718-7282444 传真:0718--723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