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洛龙区全域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龙区全域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X1803096。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8】136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
财政投资,预算控制价2250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洛龙区全域污水治理建设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需建设200 m3/d污水处理站一座、250 m3/d污水处理站二座、350 m3/d污水处理站二座、400 m3/d污水处理站一座、600 m3/d污水处理站一座、700 m3/d污水处理站一座,共八座污水处理站。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地点:洛龙区境内。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商,且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5、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响应。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单独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5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点击交易登录,进行网上报名。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5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一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战杰
电话:0379-60152611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
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静
电 话:0379-63628568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新芒果大厦26层
分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升龙广场B区1号楼1单元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