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单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监理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单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为新建BOT项目,位于东外环以东,惠河以北,规模为4万m3/d,监理预算金额约为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相关专业;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证件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含法人身份证2份),于2018年07月03日至2018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
4.3、拟派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身份证(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及劳动合同;
4.4、拟派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18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
4.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单县平原路与向阳路交叉口(仟山大厦)
邮 编:274300
联 系 人:钱先生
电 话:185530660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
邮 编:274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30-4438111 1566829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