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珠海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07-03801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直饮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23,362.77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2、3、4监区共4套净水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管道、控制系统及末端用水设施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2.《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或者在检察机关指定系统打印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供应商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上各项要求;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采购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已经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03日 至 2018年07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 6 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 6 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03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朋联系电话:0756-262539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磊 联系电话:0756-213809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系人:秦至红联系电话:020-85530826-668
传真:020-85520192-111邮编:510640
(三)采购人: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56号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0756-2138097
传真:0756-2139163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