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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市红枫湖沿湖村寨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7-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项目名称:清镇市红枫湖沿湖村寨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

  2、项目编号:GZZJ咨2018-005

  3、项目序列号:2018-ZFCG-1116

  4、项目联系人:王小姣

  5、项目联系电话:18585622558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序号 包号(品目名) 招标内容名称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备注
1 清镇市红枫湖沿湖村寨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 清镇市红枫湖沿湖村寨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 1批 生活污水处理 本项目拟由清镇市人民政府授权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 在完成采购后,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并由实施机构授权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并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行承担约定的责任和风险。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生态局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由城投公司与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城投公司代表政府以现金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不参与分红),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800.00万元(人民币捌佰万元整),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 本项目的特许期为16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为15年。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拥有本项目资产的特许经营权,需按照PPP项目合同和谨慎运营惯例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本项目合作期内,本项目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进入财政并由财政统一使用,即SPV(项目公司)不向用户直接收取污水处理费,而由政府代收并支付给项目公司相应的费用;从政府支出责任角度出发,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为使用者付费,政府的实际支出责任应为付费总额扣减掉使用者付费剩余的金额,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将污水处理厂所有资产无偿移交清镇市政府。

  采购预算:309330000元

  最高限额:309330000元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验资证明(以上资料均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收申报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是本文件的购买人,并且如实填写投标人资格文件。 4.无论是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同一法人或组织对项目只能投一次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通过关联机构)对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适用法律及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并作为项目公司的直接股东。(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为3家,须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协议要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是否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以联合体牵头人作为出资主体,但其它未作为项目公司出资主体的联合体成员,仍然应就本项目PPP合同项下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内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以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参加报名,并负责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三)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四)特殊行业资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上述要求,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04日至2018年07月25日 1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监管网购买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61,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yggzy.cn)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监管网购买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4839761,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yggzy.cn)

  (4)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07月26日 14: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4:00

  12、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四楼开标四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07月04日至2018年07月26日 14: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银企直连方式交纳保证金(注意: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详情请点击http://www.gyggzy.cn/content.aspx?NewsID=E0C86E55-2873-4609-9B2F-9DADA15CCBD5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双龙航空港支行

  帐 号:1166012003000222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

  联系地址:清镇市齐山路3号

  项目联系人:田淑娟

  联系电话:18166757787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ull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正佳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318号贵州省体育馆第五层

  项目联系人:王小姣

  联系电话:185856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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