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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7-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于2018年06月2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打包PPP项目(项目编号:445222-201712-114-000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需要修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明确本项目实施范围如下:龙潭镇北联村的的管网建设不包含在镇区污水管网内。北联村的管网建设属于子项目一省定贫困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项目公司负责村内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最终去向为北联村北联处理站(属于新农村示范项目,由政府另行实施,详见《揭西县生活污水处理整县打包PPP项目可研》3.3.2章节)。河婆街道(宫墩村、庙角村)和凤江镇(赤新、东丰村)包含在子项目一贫困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范围内,以上四村的运营管理不在本项目的范围内。

  2、招标文件P43中原文“ 2 、镇区污水处理厂(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2m2/(m3/d);3 、农村污水处理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3.0 m2/(m3/d);”,现更正为“2 、镇区污水处理厂(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1.5m2/(m3/d);3 、农村污水处理站用地指标应不大于2.0 m2/(m3/d);”。

  3、招标文件P14中原文“3.7.5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统一采用 A4 规格(如有相关表格或图纸超过 A4 规格的,可折叠)。”,现更正为“3.7.5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可采用A3或A4规格(如有相关表格或图纸超过A3规格的,可折叠)。”。

  4、招标文件P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中原文“注:投标人应将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不得由其他单位及个人代缴,且投标保证金须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划拨到采购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因投标人或银行造成的延误,采购人概不负责。”,现更正为“注:投标人应将项目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可以联合体中任意一方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不得由其他单位及个人代缴,且投标保证金须划拨到采购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因投标人或银行造成的延误,采购人概不负责。”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国明联系电话:020-386264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正勇 联系电话:0663-56610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501-502

  联系人:甄勇联系电话:020-61371960

  传真:020-61371960邮编:510507

  (三)采购人: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广东省揭西县河婆街道霖都大道74号

  联系人:张正勇联系电话:0663-5661010

  传真:0663-5661010邮编:5154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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