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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小区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压力过江管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18-8-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小区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压力过江管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以 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规字[2018]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政策性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小区路网内,新隘路与安泰路交口处东侧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一体式提升泵站建构筑物、设备安装及配套供配电工程、压力流出水过江管道工程、配套重力流进水主管。其中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4万m³/d,泵站占地L×B=13m×10m=130㎡;污水提升泵站出水压力管道总长约1500米(2根DN600焊接钢管,一用一备),采用沉管施工的方式穿过融江接入对岸现状融安县污水处理厂;配套泵站重力流进入主管管径为DN1000,自长安大道与新隘路交叉口为起点,沿新隘路敷设最终排入本项目污水提升泵站,总长约470米

  合同估算价:3256.316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

  (2)施工内容:招标文件及经审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融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小区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压力过江管工程项目所有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

  (4)投标补偿:本项目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所有投标人均无补偿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9 日至2018 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为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时)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 8 月 9 日至2018 年 8 月 1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 9:00 时至 16:0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持联合体协议书在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 监督部门及电话

  融安县建筑工程招标站 0772-813573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融安县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融安县政务大楼6楼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邮 编: 545400 邮 编: 545000

  联 系 人: 蒋潮 联 系 人: 梁秀华

  电 话: 0772-8153528 电 话: 0772-3118118

  传 真: 传 真:0772-311811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826334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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