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污水管道清淤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T18-046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46号 联系人及电话:毛建武 138782236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友谊路5号地委大院组织部大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林潇 联系电话: 0772-204314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21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8月23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文件第三页“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中: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或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付达到至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帐户。
现更正为: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帐户以电汇、转帐或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付达到至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帐户。
后续相同内容按以上作相同更改。
2、原采购文件第14页 中“19.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招标”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当以转帐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并不予退还成交人已提交的全部竞标保证金。”更正为:“19.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招标”收费标准向采购人收取。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应当以转帐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3、原采购文件第31页第七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安排不少于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地驻点,技术员均需具备制冷上岗证,工作日上班时间内,每班均不得少于 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确保空调工程系统出故障时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招标方不提供住宿。
现更正为:第七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安排不少于 名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地驻点,工作日上班时间内,每班均不得少于 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确保本次服务项目出故障时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甲方不提供住宿。
采购文件相应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