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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鹤峰县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已由鹤发改审批[2018]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鹤峰县太平镇;建设内容:太平集镇区域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计划投资约2648.66万元,工期:15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有合同价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4 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各投标人应在上述网站中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3.5 落实《关于向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传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恩施州公资管函[2017]1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www.hbcxpt.cn )上注册、下载签署《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承诺书》并上传审核,审核成功后投标人可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查询本单位的信用承诺公示的信息。(投标人须将查询的结果打印出来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内)。

  3.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允许其中一个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8年9月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鹤峰县) http://hf.eszggzy.cn/hf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逾期无效)

  5.2 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网员注册参考、CA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 本项目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时间以到达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5.3.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3.2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峰支行

  账 号: 4205 0172 6708 0000 0073-000509

  行 号:1055 4186 7084

  款项用途:鹤峰县太平集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1、账号中的“-”必须输入;

  2、投标公司网银中不能输入“-”的,请该公司到柜台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 (容美镇沿河路281号,原鸡公洞容美小学校区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峰县太平镇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155717933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18-8255265

  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容美镇中坝路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18-5296221

  监督单位:鹤峰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容美镇溇水大道808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887281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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