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法函【2018】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眉发改【2018】比选备字38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眉山川能投水务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中坝村2组
2.3 项目规模:一、项目名称:眉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二、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8万吨/日,分期建设。近期2020年设计规模4万吨/日(共用构建筑物的土建部分按远期8万吨/日规模建设),远期2030年扩建至8万吨/日;污水处理工艺:污水预处理采用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二级生化处理采用A2/O+周进周出辐流式沉淀池,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式浓缩直接脱水,设备为带式浓缩压滤一体机。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563.6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四、建设地址及建设工期:建设地址为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中坝村2组,建设工期为24个月。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20563.62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45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9月12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市国土局)。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眉山川能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瓦窑社区三组)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8-36022260
传 真:028-3819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