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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武江区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韶关市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武江区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3-201809-102301-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江区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33,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内容

  1)、乡镇生活污水厂及配套管网:总规模为 4300 m3/d,配套管网11.45km;

  2)、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总规模为 4360 m3/d;

  3)、生活垃圾清运系统:乡镇生活垃圾转运总规模为 37 t/d;乡镇中心清扫保洁面积为14.9 万 m2;乡镇村庄清扫保洁 196 个自然村;

  4)、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综合减量集运站总规模为 9 t/d(共2座)。

  5.2、服务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本项目建设期 2 年,所有子项目均需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始商业运营,其中生活垃圾清运子项目应在 2018 年 7 月 1 日前开始商业运营。2018 年底前完成三座乡镇 污水处理厂,7 个省定贫困村(江湾镇梁屋村、江湾镇湖洋村、重阳镇万侯村、重阳镇九联村、重阳镇黄岸村、龙归镇山前村和龙归镇方田村)和重阳镇重阳村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

  5.3、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由甲方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根据监理合同核定后,由项目公司按“月度支付的施工进度款×中标的监理服务取费费率”支付到监理单位确认收取监理服务费的账户。监理公司向项目公司开具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

  6.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6.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

  6.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6.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投标单位执业。

  注:已经担任了三个项目(含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如发现投标人有此行为,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提供未担任三个项目(含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的承诺书,否则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6.3.3、韶关市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的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6.3.4、广东省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拟委派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6.3.5、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的专业和数量须满足《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9]273号》的要求,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五)有关监理内容 3、监理人员的配置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最低要求)》”。

  6.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6.5、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须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7.2和7.3点证明材料):

  7.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3、税务登记证;

  7.4、资质相关证书;

  7.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8.参加投标的首要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9.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办公时间内)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2号(向阳路)幸福广场8楼809房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9月26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2号(向阳路)幸福广场8楼809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519房

  十、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2号(向阳路)幸福广场8楼809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工,谭工联系电话:0751-88800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1-87371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16号519房

  联系人:张雨联系电话:020-61366768

  传真:020-61366769邮编:510610

  (三)采购人:韶关市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联系人:李笠联系电话:0751-8776301

  传真:0751-8776301邮编:51202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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