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鞍子山乡污水管网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庄河市鞍子山乡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庄发改工批 [2018]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市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庄河市鞍子山乡污水管网工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鞍子山乡鞍子山村(位于小城镇建设范围)及青堆镇
2.2工程规模:铺设污水主管线6951米,1000预制成品企口连接污水检查井32座,1000砼预制成品企口连接污水沉水井30座,1500砼预制成品企口连接污水检查井59座,1500砼预制成品企口连接污水沉水井29座,一体化提升泵1座等;铺设污水收集管线9019米,1000砼预制成品企口连接污水检查井144座,1000砼预制成品企口连接污水沉泥井90座,中途提升泵站1座等。(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
2.3合同估算价:约20万元。
2.4招标范围:庄河市鞍子山乡污水管网工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
2.5工期要求:2018年11月1日开工至2018年11月21日竣工,计划工期共2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上职称,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工程官方网站系指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主办单位(所有者)的网站或《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的发布媒介。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28日至2018 年 10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8 年 9月28 日至2018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月 日 时 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dl.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开标地点:
具体内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鞍子山乡人民政府
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 曲远鹏
电 话: 13940993269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瑞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庄河市新华街道
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 王聪
电 话: 0411-89816088
传 真: 0411-8981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