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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贸易公司固增水电站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潜在投标人: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污水处理设备2台,用于固增水电站项目。该台设备使用单位为水电七局第一分局,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次竞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固增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的木里河干流上,系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河段)水电规划“一库六级”的第五个梯级,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上游与俄公堡电站衔接,下游与立洲电站相联。工程主要任务为发电,并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7﹞87号)核准兴建。项目发包人为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修建条件。

  1.1.2交货地点:本项目所在地为凉山州木里县固增乡,距西昌市330公里。道路原为S216现改为国道226线,除西昌市到梅雨镇车流量比较大以外,梅雨镇到固增工地车流量不大,路面基本上为沥青砼路面,但道路弯道较多。通行9.6m货车没有问题,但通行9.6m以上货车比较困难。

  1.2采购内容:混凝土搅拌站(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污水处理设备

50m³/d

2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报价包含运费、安装费调试及等其他费用。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采购设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若报价人为代理商须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作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人针对询比价设备同类型型号设备检测报告1份。

  (4)验收:

  1)、设备到场后,收货方根据设备配置清单和配件清单予以验收。设备调试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经调试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设备初验合格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收货方协助供货方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收货方、供货方双方及有关单位应及时按卖方提供的销售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确认对设备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设备出厂的标准,供货方负责安装调试。

  3)、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买卖双方对设备进行运转检测。自买卖双方在《设备验收记录》上签字起,视为设备初验合格。运转调试完成5个工作日后,买方若为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初验合格。

  3、报价有效期:90天。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需用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0月30日,实际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4.2交货地点:凉山州西昌市木里县固增乡。

  5、询比价文件费用及保证金费用支付:

  (1)询比价文件售价:3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方式。询比价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竞标账户转出,且务必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询比价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8532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询比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报价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竞标文件。

  (5)询比价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

  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 上市商业银行。保函内容及格式详见询比价格式中的样表。

  保证金应当从其竞标账户转出。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放弃竞标,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8532保证金。

  6、合同结算

  6.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设备款。

  6.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7、支付和质保期

  7.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6%。

  7.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00396000321E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回龙社区龙祥家园1栋

  注册电话:028859651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50142620800001239

  7.2买方收到6.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7.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货物发出之日起/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开标时间设置

  9.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16:00。

  9.1.2报价结束时间:2018年10月11日16:00。

  9.2、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9.3递交文件应包括:

  9.3.1设备报价表(包含分项报价及所含配件的价格);

  9.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3.3至少一份和类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

  9.3.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9.5、监督机构: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监督电话:18108175870。

  9.6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人:陈先生(报名)、金先生(答疑咨询)

  电话:18108175681(报名),028-85962095(答疑咨询)

  10、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0.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0.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10.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0.4、成交原则:本次采购评审照综合评审法进行评审,从报价人的技术参数、报价、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审。

  11、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司不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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