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偃师市新阳路(张衡路-聚贤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新阳路(张衡路-聚贤路)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2.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124号
2.3 建设地址:偃师市首阳山
2.4 建设规模:在现有道路南侧铺设DN800mm污水管道,全长2339米,将污水排入西区污水处理厂。
2.5建设资金:自筹资金
2.6 预算金额:11593720.32元,监理为招标控制价的1.2%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1个监理标段和1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施工标段: 新阳路污水管道的建设。
监理标段: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污水管道项目业绩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5、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自颁发职称证之日算起),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6、提供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及社保;
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2017年1月以来近半年的社会保险;
8、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每年须盈利。
监理标段: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有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2017年1月以来近半年的社会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在2015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监理过的工程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每年须盈利;
3.2、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3、投标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18: 00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www.yssggzyjy.cn),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点击“供应商登录”,最终选择所投项目(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4.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包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 系 人:郭洪留
电 话:0379-6966659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金业路32号
联 系人:王党哲
电 话:1583799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