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排洪渠和凤凰河排洪渠污水一体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8-9-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排洪渠和凤凰河排洪渠污水一体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ZH2018HW126;采购计划编号:P-20180919-004343)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将于近期发出的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排洪渠和凤凰河排洪渠污水一体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造贝排洪渠和凤凰河排洪渠污水一体化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投标,不接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 项目预算价: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14000000.00)(其中造贝排洪渠预算金额为6000000.00元,凤凰河排洪渠预算金额为8000000.00元),投标报价单价(每吨污水处理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元伍角整(¥1.50)。投标报价单价超过其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4.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说明:★采用购买服务模式 ,由采购人负责提供场地、接电位置,供应商负责技术支撑,项目设计、项目建设、设备提供和安装、调试、服务期内的运营管理等项目内容;同时采购人以实际发生的污水处理费作为租赁设备、项目后期运营(含电费、污泥处理费等)的费用支付给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暂定)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信用信息: 供应商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无需提供。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3)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苏础伟 联系电话:0756-263592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兴华路198号4楼8403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王健强 联系电话:0756-8502858-803

  邮箱:117284991@qq.com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名称: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6-2525301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