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犍为县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验收项目,属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经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我单位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采购预算:46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敖家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33-4268973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