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港路大板房危旧房改造项目给水及二次加压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荆发改审批【2016】1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保障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荆州市保障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荆州市长港路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约84318.48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563.25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新建1#-4#楼室外给水管网,建筑给水部分,室内水表至小区给水管之间的管道及水表部分 ,供水二次加压设备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2015年至今)单项合同金额达560万元以上的已完工并接入城市供水主管网的居住小区新建给水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接入城市供水主管网证明文件及合同文件原件备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R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3.4其他要求:
3.4.1对项目进行终身保修和接入城市供水主管网的承诺。
3.4.2 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资格各类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不收取文件费用,投标人登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软件下载获取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11月2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6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州市保障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江汉北路 地 址:荆州市北京西路307号
邮 编:434000 邮 编: 434000
联 系 人:鞠艳艳 联 系 人:周茜
电 话:0716-8819980 电 话:13986661085/0716/8221490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018 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