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秀区那平江47#(通福路尽头)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QXQZC2018G20289/GS(6)2018220GNN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10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青秀区那平江47#(通福路尽头)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三、更正事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
原“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倒数第二段“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无效投标处理;各单项报价超过对应单项最高限价和下浮系数有效范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内容,现更改为:投标总报价及各单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无效投标处理;下浮系数有效范围报价低于各单项下浮系数有效范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内容不变。
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顺数第1至第9行“评标委员会构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其中: 经济类1人,技术市政施工类1人,技术设计或总平规划类1人 );专家 6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类: 2 人,技术设计类(其中,总平规划1人): 2 人,技术市政类: 2 人。”内容,现更改为: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人。
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商务类:1人,技术市政类:2人;技术设计类:2人。其中,招标人代表组成:商务类:1人,技术市政类:1 人。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名称为:青秀区那平江47#(通福路尽头)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4)本项目招标编号为:QXQZC2018G20289/GS(6)2018220GNN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青秀区那平江47#(通福路尽头)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二、项目招标编号:QXQZC2018G20289/GS(6)2018220GNN
三、更改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之“投标须知前附表”
原“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倒数第二段“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无效投标处理;各单项报价超过对应单项最高限价和下浮系数有效范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内容,现更改为:投标总报价及各单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无效投标处理;下浮系数有效范围报价低于各单项下浮系数有效范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内容不变。
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顺数第1至第9行“评标委员会构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其中: 经济类1人,技术市政施工类1人,技术设计或总平规划类1人 );专家 6 人,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经济类: 2 人,技术设计类(其中,总平规划1人): 2 人,技术市政类: 2 人。”内容,现更改为: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总人数为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人。
专家由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商务类:1人,技术市政类:2人;技术设计类:2人。其中,招标人代表组成:商务类:1人,技术市政类:1 人。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项目名称为:青秀区那平江47#(通福路尽头)污水直排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4)本项目招标编号为:QXQZC2018G20289/GS(6)2018220GNN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号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邮编:530022邮编:530021
联系人:韦梁联系人:严卫红
电话:0771-5826353电话:0771-2848900
传真:传真:0771-2848933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gxzbzx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