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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等污水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发布时间:2018-1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发改[2018]124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105-46-03-002515)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现对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污水治理工程和海珠区石溪村、瑞宝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污水治理工程和海珠区石溪村、瑞宝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联系人:余工、徐工 联系电话:020-89886838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363007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988568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

  四、工程估算投资额:概算评审建安费用25787.470374万元,(其中污水治理工程为25027.045万元,供水管网工程为760.425374万元)。

  五、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污水部分:20%市财政出资,80%市水投集团融资(含路面修复费);供水部分(不含路面修复费):100%市自来水公司自筹。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510.54万元,(其中污水治理部分监理费为493.48万元,供水管网部分监理费为17.06万元 )。

  3、招标内容:污水治理工程:包含五凤村、石溪村、瑞宝村、凤和村、东风村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造排水管、检查井、路面开挖及修复,修复化粪池等。管径范围为DN100-DN500。

  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包含石溪村、瑞宝村供水部分,改造管径范围为DN20—DN300。

  4、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七、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10月9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节假日除外),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人:余工、徐工

  电话:020-89886838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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