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荣发科局〔2018〕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市扶贫开发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科局〔2018〕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80829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景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且在有效期内 资质, 近3年已完成0个不低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金额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0-11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18-10-15 23:59:00,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1-01 10:30:00 ,地点为 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荣县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荣县高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荣县高山镇五显街359号
邮 编: 6431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36970808
传 真: 08136970808
招标代理机构: 宜宾景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县庆符镇安民巷金盾小区北侧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819055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