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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补充工程汤河乡汤河村饮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卢氏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补充工程汤河乡汤河村饮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补充工程汤河乡汤河村饮水工程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160号

  3、建设内容:新建2m³进水池(3座)、新建挡土墙(10m)、新建5m³蓄水池(2座)、阀门井(5个)、阀门房两座、饮水管道2040m、入户工程16套、加药、消毒设备各两套、水源保护警示牌3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预算金额:¥241844.31元

  二、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提供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记录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的,企业可自行承诺,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卢氏项目部(卢氏县伏牛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社保证明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6)近三年来财务审计报告;

  (7)依法缴纳社保,提供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复印件;

  (9)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记录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10)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的,企业可自行承诺,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5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四、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2、参加谈判的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谈判保证金转至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账户(必须从投标响应人帐户转出)并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领取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响应人视为放弃投标:

  保证金户名: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保证金账号:4112 2401 0100 010201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宝支行

  保证金开户银行行号:3135 0530 0209

  注:响应人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响应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 月30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卢氏项目部(卢氏县伏牛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2、采购人不组织响应人踏勘现场。

  七、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水利局

  联 系 人:肖琰

  联系电话:15639871977

  地 址:卢氏县城关镇中兴路

  采 购 人: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小伟

  联系电话:15839881985

  地 址:卢氏县汤河乡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宏宁

  联系电话:0398—2199619/18639780033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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